“感谢安心老师、丹妮老师对我的耐心劝导,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们对我的帮助,我现在已经好多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家的关心把我当作家人来关心爱护。”近期,一位在办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人小红(化名)在西丰县检察院接受心理疏导治疗后说道。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发现,被救助人小红系未成年人,心理遭到严重伤害,且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心理疏导的治疗费用。西丰县检察院依据司法救助工作有关规定,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为小红申报救助金。同时根据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与铁岭市阳光泊恩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签署的《开展心理咨询参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服务协议》,利用休息日为小红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心理咨询机构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共同制定治疗“心”方案,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
疏导过程中,安心老师和丹妮老师运用谈话、情感反映、内容反映、做游戏等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相符的心理疏导方法,引导小红走出心理阴霾、重拾信心。在老师们的悉心开导之下,小红从一开始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再到用点头、摇头回答问题,再到放松下来与人顺畅地交流,最终尝试敞开心扉,释放心理压力。渐渐开朗的小红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认真听课,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与挑战,都会勇敢面对、迎难而上。
心理疏导结束后,老师们还与孩子亲属进行了沟通,给予专业的心理引导建议,依据疏导过程作出专业判断,适时调整后续治疗方案。检察官也制定跟踪回访计划,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共同帮助未成年人治愈心理创伤,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积极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撑起一片法制蓝天,始终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一直以来,西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未成年人救助模式,一方面汇聚多方助力,持续与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开展综合帮扶;另一方面积极践行心理咨询机构参与控申检察工作的全面运用,将心理咨询服务引入检察工作中,建立“司法救助+社会帮助+心理咨询”的工作模式,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
西丰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心理咨询+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工作新模式,给更多曾经历噩梦的人带去关爱和温暖,帮助他们治愈心灵之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