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辖区内旅馆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未按规定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等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西丰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召开公开听证,把好入住“安全关”
5月9日,西丰县检察院召开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公开听证会,检察官通报了辖区内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引发刑事案件情况,并阐述了所存在的社会危害性、治理必要性等。与会的行政机关代表对旅馆住宿业监督管理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听证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商议整治措施、方案等。充分探讨交流后,达成一致磋商协议,公安机关将对旅馆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经营行为。
二、制发检察建议,消除违法犯罪“温床”
针对辖区内部分宾馆旅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致使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脱离监护人的监管,入住后发生打架斗殴、被性侵害等情况,听证会后,西丰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单位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对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逐步推动旅馆等住宿业治安管理信息全覆盖,常态化监控旅馆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
三、检警携手联动,唤醒“装睡”的旅馆
5月10日,西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对学校周边的11家旅馆进行走访摸排并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普法宣传。重点查看了旅馆来访入住人员的登记本,是否在店内外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入住需实名登记”标志,未成年人入住是否落实询问和报告义务。同时,向经营者发放了“强制报告”海报并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一步,西丰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成长筑牢安全保护屏障。
检察官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