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换为检察实践成果,进一步规范“暂减假”监督案件的办理,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透明度,7月30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也是全市两级院首例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会。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3人担任听证员,以及铁岭市公安局、开原市司法局、律师代表等受邀参加此次听证会。铁岭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铁强参加会议,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勇主持会议。
该起案件罪犯于2021年4月27日向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经法院审查后,拟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依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因此,我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为检察监督提供参考。
听证会上,该起案件承办员额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以及需要听证的议题、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参加听证的各方,均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情况,围绕该案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了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处理意见,即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害性,诊断中没有短期内有无生命危险的鉴定,拟向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不同意对罪犯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此外,听证员代表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促进检务公开的举措,对罪犯认真负责、保护合法权益的态度表示高度赞扬。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勇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要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度、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使检察监督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