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西丰县西丰镇寇河1号坝下有生活垃圾漂浮水面,污染了寇河水质,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承办检察官当即制作勘查笔录、拍照固定证据,立案调查。
为快速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西丰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当日下午,承办检察官以电话的方式向负有河道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通报了河道污染情况,并就污染问题进行磋商解决。行政机关随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被污染的河道清理干净,并将整改情况回复西丰检察院。
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案件是铁岭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运用了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检察资源,实现了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和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