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某一办理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向其家属及时送去一笔司法救助金2万元,通过物质和精神层面的积极作为,努力向未成年被害人释放特殊司法保护“温暖”,切实践行未检“双向保护”工作要求。
近年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未检和控申联动机制,坚持“理念先行,发现线索”“沟通协调,实地走访”“确保实效,及时发放”工作方法,积极搭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把法律救助、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有机结合,持续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多元保护、助航成长,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救助工作。